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3人,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岗位51人、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报考普通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岗位的需专业对口,分别持有相应的音乐和舞蹈学、体育学和美术学(或设计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报考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但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同一学科的岗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审批聘用等环节均与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要求相同,同步进行。所有报考人员请按照湖北省2024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报考程序与步骤参加招聘。资格审核及后期各环节相关信息公告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查询。
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出来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通过大冶市政府网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无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按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并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14-8897536 (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
附件:大冶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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