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不含新机制)岗位公告

竹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不含新机制)岗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竹山县2018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8年竹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其中初中学段50名(数学15名,英语17名、物理6名、化学7名、生物5名),小学学段共100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18名,信息技术10名,体育10名,音乐2名,美术1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2018年十堰市竹山县招聘小学段教师岗位:

    

  (二)2018年十堰市竹山县招聘初中学段教师岗位: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报考初中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业对口的学历可放宽至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音乐学科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竹山县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四、报考程序、笔试、面试等相关要求以省、市、县在网上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2.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管理。

  1.聘用办法。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