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县学校教师自然减员后教学岗位空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早期教育;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232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省公告附表。

四、报考程序及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详情请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www.hbea.edu.cn)。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项目按省招聘公告统一要求进行计算。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通山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通山教育公众号公告,不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通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对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中小学岗位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幼儿园为讲故事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核、体检、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十、选岗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在2023年秋开学前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选岗,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不得离职或调离。逾期七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督。

2.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及成绩等相关通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资格审查、面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等相关通知在通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tongshan.gov.cn/jyxxw/)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公告由通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县人社局:0715-2880078

 

 

 

                                                               通山县教育局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