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枣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申请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1号)要求,报经枣阳市委、市政府同意,申报枣阳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用编计划231其中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计划5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156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计划40个,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30个。

现拟定枣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一、新机制教师招聘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确定为准;

二、枣阳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枣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初中学段学历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段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枣阳市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条件为:

1、年龄在28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且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类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亲和力;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有招聘条件中,如果湖北省关于教师资格证的条件要求有新变化,我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均按照省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执行。

 

枣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